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7.1  一级资质标准

7 .1.1  企业资产

    净资产1亿元以上。

7 .1.2  企业主要人员

   (1)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,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

   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矿建工程高级职称;矿山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,且齐全 。

   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 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
   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。

7 .1.3  企业工程业绩

   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
   (1)100万吨/年以上铁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2)100万吨/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/年以上有色脉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3)120万吨/年以上煤矿工程或300万吨/年以上洗煤工程;

   (4)60万吨/年以上磷矿、硫铁矿或30万吨/年以上铀矿工程;

   (5)20万吨/年以上石膏矿、石英矿或70万吨/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。

7.2  二级资质标准

7 .2.1  企业资产

   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。

7 .2.2  企业主要人员

   (1)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,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
   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矿建工程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矿山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,且齐全 。

   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 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
   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。

7 .2.3  企业工程业绩

   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
   (1)60万吨/年以上铁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2)60万吨/年以上有色砂矿或30万吨/年以上有色脉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3)45万吨/年以上煤矿工程或150万吨/年以上洗煤工程;

   (4)30万吨/年以上磷矿、硫铁矿或20万吨/年以上铀矿工程;

   (5)10万吨/年以上石膏矿、石英矿或40万吨/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。

7.3  三级资质标准

7 .3.1  企业资产

   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
7 .3.2  企业主要人员

   (1)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,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。

   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矿建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;矿山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,且齐全 。

   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 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 、劳务员等人员齐全。

   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

   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。

 7.4  承包工程范围

7 .4.1  一级资质

   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。

7 .4.2  二级资质

   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(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 )

的施工:

   (1)120万吨/年以下铁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2)120万吨/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/年以下有色脉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3)150万吨/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(不含高瓦斯及(煤)岩与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矿井、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、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的工程项目)或360万吨/年以下洗煤工程;

   (4)70万吨/年以下磷矿、硫铁矿或36万吨/年以下铀矿工程;

   (5)24万吨/年以下石膏矿、石英矿或80万吨/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。

7 .4.3  三级资质

   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(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)的施工:

   (1)70万吨/年以下铁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2)70万吨/年以下有色砂矿或36万吨/年以下有色脉矿采、选工程;

   (3)60万吨/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(不含高瓦斯及(煤 )岩与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矿井、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 、立井井深大于 600米)或180万吨 /年以下洗煤工程;

   (4)36万吨/年以下磷矿、硫铁矿或 24万吨/年以下铀矿工程;

   (5)12 万吨 /年以下石膏矿、 石英矿或48万吨 /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。

注:

   1.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(井工开采 )、 露天矿工程 、洗(选)矿工程、尾矿工程、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 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。其他 地面生产系统 是指转载点、原料仓(产品仓)、装车仓(站)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。

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送变电工程、通讯工程、环保工程、绿化工程等 。2.矿山工程相关职称包括矿建、结构、机电 、地质、测量、通风安全 等职称。